关于征求《长治市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
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朋友们: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工作要求,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作用,简化办事流程,破解经营主体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难题,在全市多个领域使用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现将该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是我们改进和完善工作的重要依据,将为我们推动长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重要参考。如有修改意见,请广大市民于2025年6月18日前反馈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申浩东
联系电话:0355-3035469
《长治市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docx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