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长治市“规上”单位入库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截至11月底,“规上”入库单位平稳增长,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1-11月“规上”单位总体情况
(一)“规上”单位总量保持平稳增长。截至11 月底,全市共有规上法人单位 2646 户,单位数排全省第 5 位,占全省比重 9.15%,较去年同期增长 5.0%,增加了 126 户。
(二)行业分布呈现不同增减态势。分行业看,房地产、服务业单位数有所减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283户,比去年同期减少19户,同比下降6.29%;规上服务业186户,比去年同期减少5户,同比下降2.62%。其他4个行业单位数均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分别是:规上工业法人单位764户,比去年同期增加38户,同比增长5.23%;建筑业426户,比去年同期增加7户,同比增长1.67%;限上批零业80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61户,同比增长8.25%;限上住餐业187户,比去年同期增加44户,同比增长30.77%。
(三)县区单位总量有增有减。从县区分布来看,潞州区规上法人单位数量最多,达到 1237 户,增长 3.69%,这得益于其作为长治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区位优势,集中了大量的企业资源和商业机会。武乡县增长速度最快,为 17.81%,显示出该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积极培育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推动了企业规模的快速扩张。受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等因素,潞城区和平顺县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分别为 -1.54% 和 -7.14%;其他县区均保持增长态势,反映出我市整体经济发展在区域上具有一定的均衡性。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现有企业入库后劲不足。从当前入库情况看,全市现有的企业资源仍显薄弱,达到一定规模、符合“四上”单位入库标准的企业数量不多,“四上”企业在库单位共2646家,仅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的2.25%。
(二)“四上”企业培育不够。工业方面,培育和引进新兴企业不足,缺乏增量;建筑业方面,本地注册、达到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较少;服务业方面,达到规模的批零住餐法人企业不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业规模不大,行业发展关联度不高,规模效益不明显。
(三)企业升规意愿不强。部分达到入规标准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户,担心升规后税赋增加,统计工作任务增加,不愿或不主动升规。
(四)企业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主要是部分企业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报数据与税务数据不一致,不符合规模企业标准。
(五)部分企业信息收集不及时。部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法人或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未及时跟进,所申报材料与主管部门信息不一致,导致企业无法入库。
三、相关建议
当前整体规上单位数虽保持稳定增长,但增长的结构和速度与排名靠前的地市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高度重视企业“入库”工作。
(一)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达规单位应统尽统。
加大行政登记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配合协作力度,税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与统计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及时排查达标单位。各部门联合开展纳统工作宣传,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和纳统工作配合度。扎实做好企业入库入统工作,确保达规单位应统尽统、及时纳统。
(二)加强“四上”单位培育,确保新入库单位持续发力。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准四上”单位培育库,持续推进对有潜力达规单位的培育,通过各类优惠政策激励,不断培养壮大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引导达标单位升规入统,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同时还应注重“稳规”,对新入库规上单位给予持续性关注和激励,帮助入库单位稳定成长、发展壮大。
(三)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四上”单位审核确认工作。
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和新上岗人员的培训,针对“四上”单位的认定标准、 审核要求等工作内容,有系统地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严把审核入退库关,既要防止不达规单位入库,或未按要求退库,也要防止达规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入库,确保调查单位审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