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滨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漳泽湖国家城市湿地收费项目价格核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87号)相关规定,经我委价格审议委员会议定,现将漳泽湖湿地收费项目试行价格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捉马西大街入口处停车场,共设置86个停车位,核定收费标准为:
1、小型车辆(9座以下含9座):30分钟内免停车费,4小时内收费10元,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2、中型车辆(10座到19座):30分钟内免停车费,4小时内收费15元,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3、大型车辆(20座以上):30分钟内免停车费,4小时内收费25元,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4、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工程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新能源电动汽车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二、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开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1231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停车场要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加强停车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收费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