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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核定平顺县张家凹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4-11-19 09:17 来源: 长治发改委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长发改收费发〔2024338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平顺县张家凹景区门票及

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平顺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你单位《关于正式核定张家凹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平发改字〔202445号)收悉,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发改市场发〔2017279号)规定,本着既有利于增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又要兼顾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经过实地调查,结合成本监审结论,经我委价格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平顺县张家凹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景区门票收费标准:30/次。

2.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开始计费,小车(7座以下含7座)10/次,大车(8座以上含8座)15/次。

二、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工程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新能源电动汽车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同时在机动车停放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识牌。

三、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景区门票要严格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等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等予以免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凭军队离退休干部荣誉证、退休证、士官退休证免头道门票;对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学院学员,凭有效证件免头道门票;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发的《优待证》免头道门票;现役军人家属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对60周岁—64周岁(含64周岁)老年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对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头道门票。

四、景区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在景区门户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单独收费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保障游客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将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13


(此文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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