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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2025年度市级冬春蔬菜储备承储企业公告

2024-09-25 18:14 来源: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落实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确保我市冬春蔬菜“储得足,调得动,用得上”,根据《长治市市级冬春蔬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面向全市采取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公开征集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品种、时限及方式

    (一)储备品种:白菜、土豆、白(胡)萝卜、洋葱等耐储存、易周转的蔬菜。

    (二)储备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1日

    (三)储备方式:采取物权归企业所有,政府补贴费用的方式,实行协议储备,委托承储企业实行动态周转并保持储备库存规模。在储备期内,储备企业应随时保证调拨任务需要;在不启动政府储备投放的情况下,储备蔬菜可参与企业经营周转,但承储企业必须随时保证承储数量。储备期满后,储备蔬菜由承储企业自行销售。

    二、征集范围及原则

    此次征集对象为长治市内蔬菜生产、经营或仓储物流的企业。企业报名后,经过市发改委同相关部门现场调研、组织评审后,初步确定承储企业,报委党组会审定后签订合同。

    三、征集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储存地点必须在本市范围内,储存货物的物权必须属于该企业。

    (二)具备较强的仓储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商品销售网络,能自主完成储备的轮库工作,落实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管理要求。

    (三)具备与承担的储备规模相适应的调运投放能力。

    (四)建立了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

    (五)具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被列入省、市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六)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卫生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四、报名程序

    有储备意向的企业可填写“市级冬春蔬菜储备承储意向书”,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交市发改委物资储备科。

    申报时间:2024年9月25日-10月13日

    联系人:郭园园

    联系电话:0355-3040319    邮箱:czsfgwwzcbk@163.com

    地址:长兴南路70号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6室

    附件:1.冬春蔬菜储备承储意向书

          2.市级冬春蔬菜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

          3.冬春蔬菜储备申报资料

    附件1.pdf      附件2长治市冬春蔬菜储备申报表.xls         附件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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